在线客服系统

期刊库

教育   经济   科技   财会   管理   
医学   法学   文史   工业   建筑   
农学   水利   计算机   更多>>
 首 页    论文大全   论文精品    学术答疑    论文检测    出书咨询    服务流程    诚信通道    关于我们 

论辨文是广义的驳论文

人气指数: 发布时间:2013-08-27 11:24  来源:http://www.zgqkk.com  作者: 潘苇杭 潘新知
分享到:

 

  本文中的“论辨文”,指的是以“论辨”为基本特征的一类文本,包含诸多相关体式,与语文界所谓的议论文或论述类文本相近。因为“论辨”之“辨”,更能体现该文类重在分析、甄别、思辨的思维特点,故加以正名。

  将论辨文分为立论文与驳论文两种,早已是语文界的共识。这种截然对立的划分,过于机械、肤浅,值得商榷。只有从整体上认识立论文与驳论文,立论思维与驳论思维的相互关系,才能真正深入了解其内在复杂的机理,提高对论辨体式、论辨思维、论辨写作的认知。

  一般认为,立论文是主张、确立己方论点,写作方法是“证实”(即所谓“论证”);驳论文是破除、反驳他方论点,写作方法是“证伪”。这种论辨体式写作旨趣观根深蒂固,以为立论文与驳论文、立论与驳论各司其职责,是不甚相干的两件事,而且重立论文、轻驳论文。这并不符合论辨文写作的实际,对学生的论辨思维与认知危害极大。

  笔者认为,应重新确立论辨文理念:立论文与驳论文是相互融通、含蕴的,一切论辨文都是广义的驳论文,其实质都是驳论,或包含着驳论。论辨写作教学,应以培育驳论意识为首务。

  一、立论与驳论:互为因果、互相含蕴

  论辨体式不是非“立”即“驳”,立论文与驳论文不是相互对立、排斥的,而是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,没有纯粹的“立论文”或“驳论文”。论辨思维也一样,“立”与“破”的界限往往是很模糊的。

  对论辨体式的认识,是基于对论辨思维的认识。立论与驳论的关系,有点像鸡与蛋,二者互为因果、互相含蕴。

  要立论,得先驳论,要把敌论驳倒,才能把己论立起来。如要立“近墨者黑”的观点,得先想想看是否曾有人以为“近墨者不黑”,或“近墨者黄”“近墨者蓝”……如果有,就要先把它或它们驳倒。如果不驳倒他人的“近墨者不黑”之类的观点,自己“近墨者黑”的观点就立不起来,或者是自以为立起来了,而实际上并没有立起来,只是作者的自以为是罢了。

  在立论过程中,也得进行自我反驳,要能先说服自己,才有可能说服别人。

  遗憾的是,语文教学中论辨写作的立论思维,基本上不考虑驳论,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思维的短路,其结果必定是立论意图的落空。立论而不先驳论,不贯穿着驳人与驳己,势必劳而无功。

  同样,以往驳论思维也从不考虑立论。要驳论,得先立论,驳论也意味着立论。不赞成他人的观点,本身就是一种自己的观点,就是潜在的立论。驳论的前提,必先假定他论是错的。如要驳“近墨者黑”,在“驳”之前,实际上,作者就已经有了“近墨者未必黑”,或“近墨者赤”“近墨者黄”……的猜想(观点)。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,才去找“近墨者黑”的反例,以此驳倒“近墨者黑”的敌论。这既是“破”敌论,同时也是“立”己论。由于这种“驳”中之“立”不太容易看出,因而常常被忽略。


期刊库(http://www.zgqkk.com),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、投稿辅导的网站。
 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,寻求投稿辅导合作,快速投稿辅导,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:省级投稿辅导/国家级投稿辅导/核心期刊投稿辅导//职称投稿辅导。


  【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。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

 
QQ在线咨询
投稿辅导热线:
180-1501-6272
微信号咨询:
fabiaoba-com
咨询电话:18015016272 投稿邮箱:zgqkk365#126.com(#换成@)
本站郑重声明: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, 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。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请核实,风险自负。
部分作品系转载,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   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,请来信告知.版权:周口博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 
Copyright © 2005-2023 . 期刊库 版权所有